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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局:抽检纺织品、服装类服装74组、不合格21组

[ 发布时间:2018-06-27 15:38:12  浏览次数:338  字体大小:         来源:易纺商贸]

6月25日,吉林省工商局在其官网公布,其委托吉林市工商局对辖区内所销售的品牌服装进行抽查检验结果显示:共抽检纺织品、服装74组,其中不合格21组,不合格率为28.4%(工商部门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测试结果不代表市场流通商品的总体质量水平)。

本次抽查检验采用GB/T 28863-2012《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和GB/T 16306-2008《声称质量水平复检与复验的评定程序》标准,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四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T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标识》等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或产品明示指标等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纺织品、服装的纤维含量、甲醛、pH值、耐水色牢度、耐酸、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洗色牢度、起毛起球、纰裂、使用说明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检,不合格产品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使用说明不合格。产品使用说明应包含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洗涤)方法、执行的产品标准、安全类别、使用和贮藏注意事项等。吊牌和耐久性标签是纺织品使用说明的主要表现形式,具有引导和指导消费者合理选购产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提高企业信誉、促进产品销售的作用,是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体现产品特征、反映产品特殊性能和使用方法的重要途径。

纤维含量不合格。纤维成分及含量不合格情况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纤维标注不规范,即不符合GB/T 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的规定。二是纤维含量实测值与标称值的偏差超出标准规定的允差范围。三是标称的纤维类别跟实测的纤维类别不同。四是不同面料未分别标注纤维成分含量。纤维成分的不同可以影响纺织产品的性能和消费者穿着、使用的舒适度。

色牢度不合格。色牢度是指经过染色的纺织品在加工和服用过程中,纺织品上的染料经各种因素作用(如日晒、水洗、汗浸、摩擦等)而在不同程度上能保持其原来色泽的性能。

pH值不合格。纺织品的pH值是通过测试纺织品水萃取液的pH值来确定的,纺织印染加工中各种印染助剂若未充分水洗或中和,织物上的酸碱度过高,超出人体皮肤pH值适应范围,会对人的皮肤产生刺激和腐蚀作用,容易引发皮肤瘙痒、皮炎等症状,还可能对人体的汗腺系统以及神经系统造成损害。

充绒量不合格。充绒量是指羽绒服装中填充物的重量,代表羽绒服装的厚薄。先称有羽绒填充的服装总重量,然后将羽绒填充物取出,称剩余部分的质量,两者质量之差即为充绒量。按GB/T 14272-2011《羽绒服装》标准要求,成品充绒量与明示值的偏差不应小于-5.0%。

起毛起球不合格。织物在实际穿用与洗涤过程中,不断经受摩擦,使织物表面的纤维端露出于织物,在织物表面呈现许多令人讨厌的毛茸,即为“起毛”;若这些毛茸在继续穿用中不能及时脱落,就互相纠缠在一起,被揉成许多球形小粒,通常称为“起球”。织物起毛、起球后,外观明显变差,表面的摩擦、抱合性和耐磨性也会有不同的变化,降低了织物的使用性能。

吉林省工商局要求自公布之日起,不合格商品经营者应依据公布的信息,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辖区工商机关要对本辖区市场上销售的不合格商品组织清查,对不合格商品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理。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首先应选择信誉良好的企业产品;其次要避免购买“三无”产品;再者要在选购时慎重看商品标识、合格证,了解商品相关信息是否齐全。此外还要保留好购物小票,作为消费者维权的重要凭证。发现疑似假冒伪劣商品请拨打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